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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违约能否解除合同 买房为什么要查验开发商资质?

2021年3月21日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   http://www.jqhwzs.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根本违约能否解除合同

  核心内容:房地产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时,购房者能否解除购房合同呢开发商又有哪些行为会构成根本违约呢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产商什么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出卖的房屋不适宜购房者居住,房产商即可构成根本违约。


  合同自古被称为;法锁;,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权利义务的约束,签订了合同的双方应当全面地、适当地履行合同的内容。


  违反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有很多种类型,如不适当履行合同、迟延履行合同等等,各种违约行为带来的后果不一。其中,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义务人根本性地违反了合同义务,使合同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根本违约不一定仅仅指对合同明确约定的内容的根本违反。很少有合同能将合同权利的全部内容详细列明。很多内容因为不言自明,无须在合同中写明,购买房屋是为了居住,房屋必须具备能够居住的特征,这些内容已不必订立入合同。对于房屋是否适宜居住,房产商在取得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前,有关部门会进行监督检查,颁发《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的行政行为是对房屋具备居住使用功能的基本肯定。


  有些房屋竣工后因为各种原因,临水临电、质量不过关、消防设施不齐备等等,这些房屋在整改好之前不会得到《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即无法居住使用。如果房产商将这样的房屋交付给购买者,即构成根本违约。但是,并非能够取得《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即不存在不适宜居住。在房屋通过了相关的检查之后,还会有其他因素造成房屋不适宜居住。尤其是一些无形的妨碍,可能在交付房屋的时候未能引起注意,在购房者入住之后才会发现房屋不适宜居住。如装修造成房屋空气中甲醛、苯等超标,噪音超标等情况。


  这些问题对在房屋内居住的人构成极大危险,会损害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这使得合同的买受方购买房屋用以安居的目的完全落空,甚至遭到合同利益之外的其他损失。保证房屋在各方面适宜一般人居住,即使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也构成房屋出卖方的合同义务,一旦违反,即构成根本违约。


  二、 购房人能否解除合同


  在房产商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主张房产商承担违约,直至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合同解除既包括单方解除,也包括双方解除,而狭义的合同解除仅指单方解除。


  双方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一致意思表示。


  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意思表示。


  我国《合同法》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买房为什么要查验开发商资质?

  买房的时候很多过来人士会劝我们选择大品牌,大开发商,并说买房一定要记得去查看开发商资质。买房为什么要审查开发商资质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开发房地产。符合开发资质的开发商要具备以下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商品房销售的出卖人,应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已经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销售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已经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要证明这一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证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应当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包括划拨土地的批准文件和已经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文件。没有这些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不能进行商品房销售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两种证件,那么其商品房就是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开发建设的,当然不能向社会公众进行销售。






文章来源:北京专业拆迁律师
律师:贾启华[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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