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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登记为一方,但不承认房子共有,怎么办?一房二卖,两个买受人都没过户房子会判给谁?

2021年3月9日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   http://www.jqhwzs.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假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登记为一方,但不承认房子共有,怎么办?

  因为当前购房政策的影响,有些家庭为了能够顺利购买到房产,就想到利用假离婚的方式去买房。在办理所谓的离婚之后,再买房的时候,通常是利用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并且是登记在一方。但是,假离婚之后买房,房产证上没名的那一方,因为不属于夫妻财产,就会遇到不承认共有的风险。

  其实,假离婚的,你可能会面临“财产丧失”风险,甚至“人财揭失”的法律后果。

  1、财产丧失风险。在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会被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在这种时候,假离婚双方都成为了独立的个人,若是一方去买房,然后双方再复婚,甚至复婚后再离婚,房子均归其个人所有。因而,假离婚的另一方,就存在了丧失财产的风险。

  注意,假离婚将会承担财产丧失风险,这是存在的事实,不是说你们最后有没有复婚的问题。因为在假离婚之后复婚之前个人买的房产,一般是认定为个人房产的,即使你们之后在结合婚姻,也不能改变房子个人所有变夫妻共同财产。

  2、人财揭失的风险。婚姻关系必须是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就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就不能再恢复。因此,为了买房而自愿假离婚的另一方,就面临人财揭失的巨大风险。

  但是,“假离婚”后你要还想拿到那个房产的话,其实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主张房子共有的。在办理假离婚之后,你要是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买房子的款项,属于你们双方离婚时还没被分割的财产,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那部分财产。换句话说,就是主张假离婚后买房共有。但实践中,一些人往往就没法提供相关证据,导致后面购买的房屋登记自己没名没分。

  因此,假离婚后还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的,肯定是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另一方要想取得那个房子的共有权,就只有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那房子还有自己投入的财产。要是你不知道哪些证据能用的话,建议可以先找个律师咨询下先。

一房二卖,两个买受人都没过户房子会判给谁?

  有些人为赚取更多利益,一个房子同时跟两个人做交易,产生两个买受人。并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双方都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是被发现是一房二卖后,两个买受人起诉并都主张房屋过户,那么就要确定法院会将房屋判给谁。

  首先,出卖人一房二卖,两个买受人都没过户,并都起诉主张房屋产权的,可以先从预告登记确定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

  按规定,出卖人申请预告登记的处理如下:

  1、先签订了合同的买受人办理了预告登记,那么该买受人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2、先签订了合同的买受人未办理预告登记,后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去办理了预告登记,那么后签订合同者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不过,后签订的买受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出卖人与其他人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又继续签订买卖合同的,会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如果两个买受人都未过户,也未办理预告登记,那么,在处理一房二卖问题时,通常是给返还房款并赔偿差价损失等。但是,因为双方都不放弃房屋,并都主张办理房屋过户的,法院会综合履行合同的情况,从以下几个因素考虑:

  1、先签订合同者优先;

  2、付款较多者优先;

  3、实际占有房屋者优先。

  最后,买房时发现是一房二卖的,因为最终只能确定一个房屋所有人,所以将会直接损害两个买受人的利益,并且,因为现在的房价普遍较高,所以,如果双方的争议较大,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文章来源:北京专业拆迁律师
律师:贾启华[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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