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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拆迁需要征收补偿方案吗?农村拆迁安置方案2020年包括几种?

2021年3月8日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   http://www.jqhwzs.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新农村建设拆迁需要征收补偿方案吗?

一、新农村建设拆迁需要征收补偿方案吗


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时候,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需要制订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补偿方案制订后要进行公告,并且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对征地补偿方案有异议怎么办


不同阶段的征地有不同的解决方法:


公告阶段。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关于提意见和要求听证的时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见。如果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公告的实施阶段


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条例的制定已经安排好了矛盾的解决方法,但是笔者认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维权来说成为了一种阻碍,实践中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如果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往往会被拒之门外。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作出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直接产生影响,因此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行为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无可厚非。根据《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不服该行为,就应当有权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和法律需要进一步优化、协调才能更好的保护好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


综合上面所说的,拆迁都是必须要有规划才能进行实施,而且在未征地之前就应该要让被拆迁者知道自己的补偿标准,如果有什么有服的还可以进行协商,所以,任何事情都是要有合理的方案,才能做好,这也是为了避免之后引起各种纠纷。







农村拆迁安置方案2020年包括几种?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搞新农村建设,将一些老旧的农村房屋进行拆迁,统一建设。在这一过程中,被拆迁村民需要被重新安置,就就涉及到拆迁安置方案。如果拆迁部门不能制订合理拆迁安置标准,很可能损害到被拆迁村民的利益。那么农村拆迁安置方案2017年包括哪几种我们一起来看看的说法。


一、农村拆迁安置方案都包括哪几种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农村房屋拆迁的安置方式有3种:


1、补偿房屋的建筑重置成本,并重新安排宅基地,让农民重建;


2、货币补偿,农民自己购买住户;


3、产权调换,直接安排安置房。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标准是什么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1978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1979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3月31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1990年4月1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由此可见,按照国家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规定,农村拆迁安置方案2017年大致包括发放房屋重置资金、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几种。双方应该按照实际情况签署补偿协议,确定拆迁安置方案。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对于农村违章建筑,是不会给予拆迁补偿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