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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补偿款如何做分录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怎么写

2021年3月12日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   http://www.jqhwzs.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安置房补偿款如何做分录

对于安置房在进行拆迁的时候需要对拆迁户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我们就要知道对补偿款如何进行做分录,这是很重要的一点,我们就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安置房补偿款如何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土地补偿

营业外收入——拆迁补偿

二、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三、安置房的主要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就要知道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点,我们就要知道在这方面的规定。大家对于安置房有兴趣的就要多进行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怎么写

因城镇建设等原因而征地时,需要对被征地的人进行各方面的补偿安置。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双方达成约定后,应通过协议书的方式记录下来,也就是签订一份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到底这个协议书该怎么写呢请跟所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怎么写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

**征协字[]号

征地单位:****

被征地单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甲方需征用现属于乙方位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省人民政府*政发***号文件和**县人民政府洞政发**号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就征地补偿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征用土地面积0.0000公顷,其中耕地0.0000公顷,园地0.0000公顷,林地0.0000公顷,农田水利用地0.0000公顷,养殖水面0.0000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

二、征用土地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应支付乙方征地补偿费用计算如下:

1、按“区片综合价”计算

旱地:面积:***;补偿标准****;综合补偿费合计:***;

林地:面积:***;补偿标准****;综合补偿费合计:***;

建设用地:面积:***;补偿标准****;综合补偿费合计:***;

未利用地:面积:***;补偿标准****;综合补偿费合计:***;

以上未计算在内的青苗补偿费0.000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人民币0.0000万元。

2、以上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万元人民币。以上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

四、甲方按本协议计算的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本协议自动生效,由甲方根据实际批准征用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如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未获批准,本协议自动失效,拟征土地仍归乙方所有并负责继续耕种。

五、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甲方接受土地后按规定用于拟建项目建设,但因规划调整等因素,可以调整建设项目。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自觉遵守,违约方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违约。

七、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二、征收征用的补偿标准:

第一,首次确定了“足额”的标准。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但该“足额”标准并不是市场价值的“全额”补偿,因为农村土地不是完全市场化的,其真实的市场价值无法有效计算。

所谓“足额”是指土地的成本价值,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而农村土地一旦开发为商业用地,其市场价值可能远远高于作为耕地使用时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第二,首次明确了用益物权人的补偿请求权。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该条款将征收补偿费的受益主体范围由传统的所有人扩张至用益物权人,为一善举。但不足之处在于,用益物权人依然不足以概括所有因征收、征用的受损害者,如现实中不动产的承租人,在投入巨额装修费用之后,往往因拆迁而血本无归,其利益补偿机制尚无规定,未免遗憾。

第三,首次借鉴了“生活补偿”标准。

“生活补偿”是现代西方国家出现的一种新的补偿理论。所谓“生活补偿”,不是对个别财产的财产价值补偿,而是着眼于作为整体的人的生活的本身予以补偿,例如村落被迫转移,村民失去的不仅是房屋耕地,更失去了基本生活条件,在此情形下,仅仅给付财产补偿,不足以恢复与原来同等的生活状况。

我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该条款将被征地农民列入社保范围,防止了大批失地农民沦为做工无岗、种田无地、吃饭无钱的“三无农民”;对被征收住宅的居民,明确规定恢复其居住条件。这不仅仅是着眼于财产上的补偿,更是体现了对于公民生活权利的尊重。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一份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内容,当然带来的内容是根据实际的案例整理编辑而成的。现实中,要是你遇到了征地方面的问题,可以先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