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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挂靠纠纷是否受法律保护 建设工程价款支付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2021年3月12日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   http://www.jqhwzs.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挂靠纠纷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挂靠纠纷是否受法律保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存在挂靠行为的,工程合同无效,一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受一定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

二、建筑工程挂靠的特征主要有什么

挂靠人没有建设活动资质或资质不够而利用了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接了工程,其主体资格存在缺陷。

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其主体资格合法,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

挂靠人须向被挂靠人上交一定数额的费用

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分支机构、某某施工队或者项目经理部等形式对外开展活动。

挂靠人一般没有相应的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

挂靠人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存在挂靠行为的,工程合同无效,一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受一定的保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建设工程价款支付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含义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即丧失该权利,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不再予以保护的法律制度。但是,建筑工程价款支付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该怎样计算诉讼时效呢

建筑工程纠纷的诉讼时效

建筑工程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由此可见,建筑工程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如果在两年内,承包人没有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的,即便起诉到了法院,法院也不会在保护了。所以有建筑工程纠纷的,就应该及时找个律师,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但并不是说,建筑工程纠纷超过两年就不能起诉了,在出现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时,即使超过了两年,仍可以到法院起诉索偿。如承包人一直不间断向发包人追债的,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即使超过了两年仍可以起诉。

建筑工程价款支付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该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事实上,建筑工程价款支付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的,承包人可以随时要求发包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并且从承包人给予发包人清偿债务的宽限期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如没有约定付款期限的,承包人可以给予发包人一个月宽限期,期满之日起发包人仍没有付款的,就可以计算两年诉讼时效了。

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要是工程款未结算的,承包人实际不知其应得的工程款数额,也无法确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具体时间,故诉讼时效没有起算。

生活中,承包人最好和发包人约定明确的建筑工程价款支付期限,以便发包人到期后未支付的,就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了。


文章来源:北京专业拆迁律师
律师:贾启华[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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